武汉市青山区(化工区)北湖绿城EOD项目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智慧渔业)及生态治理项目监理(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 1 (标段/包名称) 监理 招标
本招标项目 武汉市青山区(化工区)北湖绿城EOD项目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智慧渔业)及生态治理项目监理(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已由 武汉市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9-420107-04-01-16632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业主为 武汉青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武汉青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恒泰永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 武汉市青山区(化工区)北湖绿城EOD项目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智慧渔业)及生态治理项目监理(评定分离) (标段/包名称) 监理 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北湖绿城片区内,其中北湖小港节制闸位于北湖小港与腾飞大道交汇西侧110m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及治理工程位于前锋村、崇阳村、高潮村、上渡口村、新村村五村。智慧渔业养殖基地项目拟选址位于星火村坑塘区域 。
建设规模: 北湖绿城 EOD 项目,选址于青山区北湖绿城,范围约12平方公里,项目实施方案中共包含三个子项目,其中生态治理类两个,为青山区北湖水系生态提升项目和北湖绿城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产业发展类项目一个,即北湖绿城乡村振兴三产融合项目(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农业芳香产业科技园、滨江特色田园综合体),总投资23.10亿元。基于区域资源禀赋及市场发展前景,拟以智慧渔业养殖产业作为数字农业示范基地的首批启动项目,通过产业运营收益覆盖区域生态治理的建设需求,实现生态治理与农业产业协同发展,具体包括智慧渔业养殖项目、北湖小港节制闸、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及治理工程(一期)三个子项目。
智慧渔业养殖项目需求设施农业用地40亩,拟新建8000m智慧水产养殖车间及2000m智慧渔业暂养车间,并配套相关设备。
北湖小港在北湖小港入湖口处新建3孔BH=7.0X3.0m开敞式垂直启闭节制闸1座,设计流量58.62 m'/s。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及治理工程(一期)新建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70.38km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二街坊建设项目一期(1-A地块)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
合同估算价: 157.94万元 。
履约期限: 1825日历天(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1095日历天,保修阶段服务期为730日历天)。
标段(包)划分: 1个标段 。
2.3 其他: / 。
2.4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或②;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其他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二章 附件: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2)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3.3 其它: 详见本文件第二章 附件: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s://www.whzbtbxt.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你单位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应与网上发布的公告一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与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本次公告同时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whzbtbx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招 标 人:武汉青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泰永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武汉市青山区红钢四街9号301室 | 地 址:武汉市青山区冶金大道188号西南方向80米(武汉优十科技创业园启明楼301、303) |
| 邮 编: 430080 | 邮 编: 430000 |
| 联 系 人: 刘工 | 联 系 人: 刘琦 |
| 电 话: 13026313105 | 电 话: 19272772031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hubeihengtai001@163.com |
2025 年 10 月 22 日
1927277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