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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采公告

Announcement

武汉市青山区(化工区)北湖绿城EOD项目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智慧渔业)及生态治理项目总承包(EPC+O)(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武汉市青山区(化工区)北湖绿城EOD项目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智慧渔业)及生态治理项目总承包(EPC+O)(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 1 (标段/包名称) 工程总承包 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汉市青山区(化工区)北湖绿城EOD项目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智慧渔业)及生态治理项目总承包(EPC+O)(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已由 武汉市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9-420107-04-01-16632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业主为 武汉青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武汉青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恒泰永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  武汉市青山区(化工区)北湖绿城EOD项目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智慧渔业)及生态治理项目总承包(EPC+O)(评定分离)  (标段/包名称) 工程总承包 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北湖绿城片区内,其中北湖小港节制闸位于北湖小港与腾飞大道交汇西侧110m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及治理工程位于前锋村、崇阳村、高潮村、上渡口村、新村村五村。智慧渔业养殖基地项目拟选址位于星火村坑塘区域  。 

建设规模: 北湖绿城 EOD 项目,选址于青山区北湖绿城,范围约12平方公里,项目实施方案中共包含三个子项目,其中生态治理类两个,为青山区北湖水系生态提升项目和北湖绿城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产业发展类项目一个,即北湖绿城乡村振兴三产融合项目(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农业芳香产业科技园、滨江特色田园综合体),总投资23.10亿元。基于区域资源禀赋及市场发展前景,拟以智慧渔业养殖产业作为数字农业示范基地的首批启动项目,通过产业运营收益覆盖区域生态治理的建设需求,实现生态治理与农业产业协同发展,具体包括智慧渔业养殖项目、北湖小港节制闸、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及治理工程(一期)三个子项目。 
智慧渔业养殖项目需求设施农业用地40亩,拟新建8000m智慧水产养殖车间及2000m智慧渔业暂养车间,并配套相关设备。 
北湖小港在北湖小港入湖口处新建3孔BH=7.0X3.0m开敞式垂直启闭节制闸1座,设计流量58.62 m'/s。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及治理工程(一期)新建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70.38km。 

其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能会采取分期(或分标段)施工,具体施工标段及日期以监理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采用分期(或分标段)施工时,每期(或每标段)达到施工条件后按招标人明确的具体工期要求完成当期(或当标段)图纸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因交叉作业导致的工期延误和费用索赔不予批准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O)提供测绘、勘察、设计、工程施工、采购、运营服务等,实际合同范围以发包人委托或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1)测绘、勘察部分:工程勘察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含地质勘察、外业见证、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全部勘察工作,以及编制能通过招标人委托的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对现状地形进行测绘并提交测绘成果,查明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对建筑物地基作出工程地质评价,并对地基设计、地基处理、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等具体方案作出论证及建议,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提供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等。 

(2)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市政、结构、给排水、风景园林、电气、建筑智能化、综合管网及道路等配套工程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节能专篇)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专项论证、各阶段评审及相关费用、配合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3)采购部分: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所涉及的相关工程设备和物资等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招标人功能性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生态整治、产业建设相关设备设施)的采购、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以及材料设备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 

(4)施工部分:本项目施工总承包服务(以经过图审机构审批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对应的经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预算为准、其他辅助工程以发包人批准的方案/指令及对应的经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工程造价为准)。具体按照该项目实际要求执行,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湖北省、武汉市、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及发包人使用需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单体及配套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以及其他,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5)运营部分:承包人负责本次招标项目数字农业示范基地(智慧渔业)及生态治理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建设期+运营期限合计20年,要求结合上位规划要求、地块建设现状、本地产业发展现状及招标人的要求,制定运营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整体招商、物业管理、宣传推广、品牌建设、设备日常管理及维护、协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内容。 

招标估算价: 16249.71万元 ,其中施工总承包费15565.61万元,设计费450.62万元,勘察测绘费233.48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限额标准,否则投标无效) 

履约期限:  1095  日历天。 

标段(包)划分:   1个标段   。 

2.3 其他:  建设期和运营期共计20年,其中建设期≤3年 。 

2.4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施工资质: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设计资质: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和②;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 勘察资质:投标人需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证书。 

备注:联合体投标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1.5 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承担过一项①或②+③;①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或EPC+O)业绩(投标人独自承包或联合体成员承包的工程总承包(EPC或EPC+O)项目均为有效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或工程投资额在1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投标人独自承包的设计业绩为有效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任一单位提供的设计业绩均为有效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的(投标人独自承包的施工业绩为有效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任一单位提供的施工业绩均为有效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包含运营时间在近五年内结束以及项目至今仍在运营中的项目)承担过一项类似运营业绩。(联合体单位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运营的单位提供的业绩为有效业绩。自营的需提供审计报告;委托运营的提供运营合同)。  

3.1.6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应当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担任过不低于拟建项目等级和规模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10年及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提供职称证书、主管施工技术经验的书面承诺书);具有市政工程施工专业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施工员1人;具有市政工程施工专业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质量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的安全员 3 人;具有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材料员1人;具有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资料员1 人。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所有人员均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2)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3.3 其它: (一)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 2 年的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 1 年的提供银行资金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和承担运营服务的成员提供。  

(二)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 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s://www.whzbtbxt.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你单位于 2025 年10月9日20时 00 分至 2025 年10月      30日 10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应与网上发布的公告一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与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 年10月30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whzbtbx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青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泰永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青山区红钢四街9号301室地    址:武汉市青山区冶金大道188号西南方向80米(武汉优十科技创业园启明楼301、303)
邮    编: 430080                   邮    编: 430024                   
联 系 人:  刘工              联 系 人:  刘琦                     
电    话: 13026313105            电    话: 19272772031              

2025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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