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街坊建设项目一期(1-A地块)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 1 (标段/包名称)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招标
本招标项目 二街坊建设项目一期(1-A地块)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武汉市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3-420107-04-01-375298)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业主为 武汉市青山区安欣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武汉市青山区安欣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恒泰永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 二街坊建设项目一期(1-A地块)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位于建设十路与红钢二街交汇处,西北临钢城四十九中,南临红钢二街,东临建设十路 。
建设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22743.43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21281.86平方米,防护绿地1461.57平方米,以上面积以实测为准),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6.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86048平方米。新建住宅、商业、配套用房及防护绿地(以上面积数据以规划审批为准)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二街坊建设项目一期(1-A地块)工程总承包(EPC),其中:本项目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红线范围内方案设计深化和初步设计;(2)红线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节能);(3)专项设计包含人防、基坑、幕墙、公区内装、园林景观、海绵城市、绿建、弱电智能化、抗震支架。(4)营销中心、样板间、展示区园林景观及装修(样板间含硬装及软装部分)。(5)不含单一采购来源的供电工程、自来水供水工程、天然气工程报装设计。本项目设计服务阶段包含方案设计深化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发包人认可的合理设计变更修改、材料选样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协助发包人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及后续全过程技术服务。本项目的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含桩基、基坑支 护等)、主体工程(含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及附属工程、门窗、节能、幕墙、钢结构、人防、装配式、智能化、通风、消防、抗震支架、电梯采购及安装等)、园林景观、配套工程(交通划线、停车设施、充电桩工程、标识标牌、海绵城市、绿建、管网综合、道路)、高压及供电工程、自来水供水工程、天然气工程的报装至验收交付等满足所有建设功能需求的全部施工内容 。
水电气等报装或增容均包含在 EPC 承包范围内,如需由发包人直接与单一采购来源的供电工程、自来水供水工程、天然气工程签订合同并支付费用的,发包人支付的此部分费用直接从EPC工程费(合同结算价)中扣除。
最高投标限价:32870.336万元(其中设计费619.6万元,工程费32250.736万元)。
履约期限: 73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70日历天)。
标段(包)划分: 1个标段 。
2.3 其他: 本项目执行限额设计,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中标价 。
2.4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1)设计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具备下列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备下列业绩之一:①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②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③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完成过一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30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和施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证明材料应包含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设计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应包含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4)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并且担任过不低于拟建项目等级和规模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且只承担本工程的书面承诺)。②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且只承担本工程的书面承诺)。(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2)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3.3 其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s://www.whzbtbxt.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注册及帐号管理)。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你单位于 2025 年 9 月 5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9 月 26日 10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应与网上发布的公告一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市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自行招标(公开招标)—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与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9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本次公告同时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whzbtbx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招 标 人:武汉市青山区安欣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泰永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武汉市青山区红钢城街道红钢四街9,11号1幢5层504室 |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二路3号3层 |
| 邮 编: 430080 | 邮 编: 430024 |
| 联 系 人:姚晓宁 | 联 系 人:刘琦 |
| 电 话:13971519059 | 电 话: 18674040255 |
2025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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